办理《因公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》(签注)材料
办理《因公往来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》(签注)的所需纸质材料:
1) 《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》原件1份(由党委组织部或人事部负责审批加盖公章)。
2) 《办理赴港澳任务批件、通行证事项表》或《办理赴港澳任务确认件、通行证事项表》1份。
3) 《因公赴港澳申请表》原件1份(下载word版本,自行补充空缺信息后打印,此表无需盖章签字,但需要彩色打印,请务必注意)。
注:[穿深色衣服的彩色免冠白底照片2寸登记照(35mmX50mm)(粘贴1张表上,办新证1张)、粘贴身份证复印件]
4) 中文邀请函1份。若系英文邀请函,还须提交中文翻译件1份。
注意:
每人每次办理《因公港澳通行证》(签注)都须提交户口本人页复印件1份。另外,出访人员若系异地户口(湖北省外户籍的),须提交异地户口说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上述材料请提交至:
AV淘宝
信息学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209室。
上一条:因公赴港澳地区(香港30天以内、澳门20天以内)交流申办指南
下一条:办理因公赴香港地区31-90天以内材料